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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革命中的思想、利益和可信承诺

来源于 《比较》 2023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4月01日
文|杰克·拉科夫 安德鲁·鲁滕 巴里·温加斯特

三、美国革命时期的宪法理想和宪法承诺

  如上所述,历史学家一致认为,美国革命的动力来自大西洋两岸对大英帝国宪法的不同忧虑。前一节阐述的框架表明,这些担忧并不意味着革命只是关于抽象的理想的。即使最狭隘、最自利的人,也可能会关注宪法理想,因为宪法确立了帝国的治理规则,这些规则反过来又决定了帝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这一框架也说明了,为什么双方在宪法问题上的观点分歧如此令人担忧?答案是可信度。也就是说,双方都希望宪法得到会被执行的保证,关于宪法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各种治理结构可信度的争论。

  英国人和殖民地居民在革命时期关于宪法、主权和自由理想的激烈争论,并不能掩盖双方在最抽象的政治理论层面上的共识。双方一致认为,政府滥用权力对他们的福祉是一种真正的威胁,最好的控制方式是法治。双方还一致认为,在18世纪的动荡中,英国在实现法治的制度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

  虽然双方对广泛理想有这些共识,但在如何将理想付诸实践的细节上存在严重分歧。这些细节包括英国宪法应保护哪些实质性权利,用哪些政治制度保护这些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彼此对这些理想的承诺也开始出现分歧。概括来说,殖民地居民担心英国人在七年战争结束时提出的新政策意味着帝国宪法的改变,他们担心这样一部可以被议会随意修改的宪法,几乎无法保护他们对抗议会的权利。相反,英国人担心殖民地对新政策的抵制标志着殖民地对帝国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担心殖民地可以通过诉诸先例和基本权利来改变这部宪法,从而会削弱帝国的根基。因此,帝国官员希望保证任何让步都不会导致美国走向独立。

  对宪法的不同看法

  对英国人来说,帝国只有一部宪法,就是英国宪法(Greene,1986,第62页)。对他们来说,治理帝国就等于治理英国,这意味着1776年的英国对帝国宪法的构想包含了许多与19世纪成熟的英国宪法相似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议会主权的概念,即没有任何权威能凌驾于议会之上。在实践中,这意味着无论议会做什么,根据定义,都是符合宪法的。此外,英国人已经开始明确提出“虚拟代表权”的概念:议会代表了帝国的所有组成部分,不管这些地方在议会中是否有代表。这一思想证明了选举权是相对狭窄的,即使在英国内部也是如此。

  殖民地拒绝将英国宪法等同于帝国宪法。与英国人一样,他们认为议会有权处理帝国范围内的事务,尤其是贸易和安全问题。但与英国人不同的是,他们认为殖民地有权通过地方议会、法院和由国王任命的执政官处理地方事务,如财产权、宗教、社会稳定和税收。(*7.根据Wood[1966,第166—167页,转引自Morgan(1995)]的说法,“早在1765年,辉格党就制定了美国人坚持的路线,直到他们切断与英国的联系。从1765年到1776年,他们一直否认议会有权向他们的对外或对内活动征税。他们始终坚持愿意服从议会为监督整个帝国而制定的任何立法。”)他们通过追溯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辉格党的传统来支持这一观点,这种传统强调习惯和先例是宪法正当性的来源(Reid,1995)。因此,对殖民地来说,帝国内部的权力划分,即英国控制帝国范围内的问题、殖民地控制地方事务的模式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这是宪法授权的证据。

  也许对帝国宪法的看法中最重要的差异与主权概念有关。在英国人看来,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英国对帝国的各部分都拥有主权。对他们来说,殖民地确实行使了相当大的地方自治权,甚至是治理权,但这并没有宪法地位。他们认为这种权力是被授予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宪法权力,可以委派的权力总是可以收回的。相比之下,美国人认为主权是可以分割的。事实上,从他们的角度看,主权分割已经成为帝国近一个世纪的特征(Greene,1986)。(*8.事实上,权力的划分与某种类型的联邦制相匹配(Weingast,1995)。

  殖民地基于他们在帝国统治下的实践经验得出了对帝国宪法的看法,而这种实践植根于英国在统治美洲时的独特经济学。从一开始,英国殖民地就不同于西班牙或葡萄牙的殖民地,英国的殖民并不是因为殖民地战败,而是依靠冒险家的大规模定居,吸引他们前往美洲的是能获得更好生活的前景。由于生活条件能否改善并不确定,早期定居者的生活异常艰难,国王不得不提供各种让步来吸引潜在的殖民者,包括授予地方政治权力,其中包括地方立法机构的权力。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世纪里,这些地方议会的实际权力继续增长。尽管国王任命了大多数的殖民地行政人员,但他在一些重要方面仍依赖于殖民地的立法机构。这种依赖主要是一种经济需要:考虑到直接统治的成本,权力下放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对宗主国来说,掌握更多的控制权不仅代价高昂,而且效率低下。

  帝国政府一直没有正式承认格林(Greene,1994)所说的“协商授权”式治理的现实,即合法的权力下放。在17世纪至18世纪初,各种法律赋予国王治理殖民地的权力。例如,他继续任命大多数殖民地总督,所有殖民地议会的议案都要受到枢密院的审查(Smith,1965)。但是,这种权力在实践中基本上是一纸空文。例如,总督通常被要求在地方议会的帮助下进行统治。帝国参与度的下降最终导致沃波尔政府在18世纪30年代采取了后来被伯克称为“明智而有益的忽视”政策。其结果是,到1750年,负责监督殖民地政策细节的机构(例如贸易委员会)已经“萎缩”。

  在这一时期逐渐发展起来的政治实践中,美国人最关注殖民地地方议会对美国自由的重要性,没有哪个机构比地方议会更重要。例如,某些自给自足的宗教社区的成员,如马萨诸塞州农村地区的人,可能对帝国的贸易法规漠不关心,但他们认为殖民地立法机构在保护他们的宗教自由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正是美国和英国的区别。同样,许多商人可能更关心大英帝国的贸易政策而不是宗教自由,但他们依赖地方立法机构来定义和保护他们的产权和财富。因此,无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许多珍视自由的美国人都将殖民地立法机构视为保护自由的一种方式。(*9.并非所有美国人都同意立法机构是保护自由的核心。许多少数族裔期待着《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Federalist #10)的论点,担心立法机构会成为多数派压迫少数民族的工具。对他们来说,大英帝国提供了一个“有控制力的共同裁判”,没有它,殖民地将变成“一片血腥之地,一派恐怖和荒凉的景象”(Potter,1983,第35页和第143页)。)最终,地方立法机构的重要性为团结殖民地居民奠定了基础。

  对殖民地来说,他们在历史上通过当地立法机构拥有发言权这一事实确立了一种宪法要求权(constitutional claim)。在他们看来,一部法案能够合宪,不仅仅因为它满足了一些抽象的原则,或者因为它是通过恰当的程序颁布的。相反,他们认为英国宪法和普通法一样,是建立在实践和先例基础上的规则。借鉴早期辉格党的传统,殖民地认为习惯和先例是限制暴政和专制的更有效方式。在为习惯辩护时,他们并不像许多现代学者所说的那样,沉迷于怀旧。相反,他们将习惯视为一种承诺手段,因为它与法律不同,不能被任何小团体(例如王室或议会)改变。

  从这个角度看,或者至少按照美国人的解释,历史上管理帝国的规则给予了美国人一定程度的保护,并且实际上还是可信承诺,美国人以此为依据来对抗帝国政府。主权分割的概念实际上反映了一种观点,即帝国是一种联邦结构:英国真正控制着帝国的整体事务,例如贸易和安全;而美国人则通过立法机构控制地方事务,如经济和社会组织。只要美国人和英国人都同意这一结构,美国有关自由和生计的主要价值观就受到了保护,不受英国王室或议会行动的影响。以习惯和先例为基础的宪法理论,将长期以来的政治权力,因而也将主权与宪法地位分开。殖民统治的近一个世纪以来,这种做法一直是帝国的特征(Greene,1986;Reid,1995),英国过去采取的行动让美洲殖民地居民相信英国人也是这么想的。

  从殖民地的角度看,建立在先例基础上的宪法还有一个更吸引人的特点,它体现了现在所谓的“明线”(bright-line)可信承诺。大英帝国的联邦制度中固有的权力划分是如此明确,以至于几乎任何公民都能分辨出它何时被违反了。这种监督的便捷性使得殖民地更容易协调他们对破坏行为的反应。

  如上所述,尽管殖民地居民和英国人对帝国宪法的理解都是基于实践的,但他们确实从这些实践中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理解。特别是英国人逐渐认识到他们特有的治理制度,尤其是国王在议会中的地位,是对抗暴政的主要堡垒。一个世纪以来,这种做法使他们更倾向于阐明议会主权的立场。在这种立场下,议会的任何法案在定义上都是合宪的(Blackstone,1765,第156页)。

  因此,从英国人的角度看,先例和实践的宪法地位与美国完全不同。对英国人来说,帝国的治理结构虽然有用,但不具备宪法地位。相反,它们只是政策决定,是权宜之计,是为了效率,只要英国议会认为这些决定不合宜,就可以修改。因此,对英国人来说,殖民地议会是英国议会授予的特权,而不是赋予它的宪法权利。

  宪法与革命危机

  在七年战争结束之前,这些分歧几乎没有带来持久的问题。根据格林(1994)记载,由于殖民地与帝国官员在许多问题上发生冲突,许多围绕权力的争端出现了。在1763年以前,宗主国和殖民地都设法和平解决了这些争端,但从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宪法问题。1763年之后危机的不同之处在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危机变得越来越严重,最后以战争告终。

  在这场危机中,双方对主权和宪法的不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概念指导双方解释自己和对手的行动。殖民地对历史悠久的主权分割的看法与他们对宪法的看法相吻合,这是基于先例和长期实践确立的。从殖民地的角度看,英国在税收、驻军和暂停殖民地立法方面的企图似乎是对宪法和美国自由的公然侵犯。美国人再三宣称,他们只是寻求在帝国体系内维持宪法现状,而不是独立。

  对英国人来说,议会对宪法的最高权威意味着它不受传统的约束。从18世纪30年代末到七年战争结束,在经历了一系列漫长的战争后,帝国的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是因为帝国面临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尽管1763年之后帝国的治理尤其是对美国的治理发生了变化,但英国人认为这种变化完全在宪法的授权范围之内。他们打了一场代价高昂的战争,部分是为了保护殖民地,也有部分是一个巨大的新帝国需要改变治理方式。在英国看来,美国反对议会的要求和观点似乎是对帝国制度的公然侵犯。尽管美国人声称要维持现状,但在英国人看来,他们的要求就是想通过革命脱离帝国。

  大英帝国的权力划分是一种明确的承诺机制,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1763年后英国的行动和重新阐述宪法原则会引起殖民地的恐惧。英国认为议会是至高无上且不受限制的,这一观点抛弃了为美国的自由提供可信承诺的一整套机制。此外,从殖民地的角度看,英国的议会主权理论没有很好的替代品,甚至连较差的替代品也没有,这种缺失可能使美国人感到不能可信地免受宗主国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因为今天的议会多数派不能约束明天的议会,今天立法中的任何内容在明天都可能被修改。

  同样,在英国看来,美国的说法也不可信。当美国人声称宪法允许英国议会进行监管但不允许征税时,英国人想知道为什么要相信美国人的说法,这些是他们向英国要求的唯一权利吗?英国人问道:“但是,怎么保证你们不会很快抱怨你们的贸易受到了限制……就像你们现在正在抱怨税收法案一样?”(Hutchinson,第407页)即使美国人对权利的主张不起作用,但争议似乎不可避免,因为“同样的事情可能在议会看来是合理和公正的,而在其他人看来则可能恰恰相反” 。

  重新阐述的英国宪法观点有两个直接影响。首先,它们威胁殖民地,要消除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组织可信承诺的历史来源。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意识到这一点,它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才变得明显。其次,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英国人关于主权不能分割的观点使美国人支持主权分割的论点显得离经叛道。一旦英国人开始应对这种类似叛国的行为,这些影响就会产生不祥的后果。英国人认为他们采取的措施是适当且合法的,在他们看来,殖民地的所作所为是对合法权威的挑衅,因此这是在叛国。而美国人认为他们的行为才是适当且合法的,对他们来说,英国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因此英国是暴虐的。于是,思想上的分歧使双方陷入不可调和的冲突,最终走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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