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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创新的政策工具包

来源于 《比较》 2021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文|尼古拉斯·布鲁姆 约翰·范里宁 海蒂·威廉姆斯

政府的研究资助

  基于税收的研发支持有一个缺点,即税收政策很难瞄准产生最多知识溢出并要避免商业盗窃的研发活动。相反,政府主导的资助可以聚焦基础研发,譬如大学里的基础研发,而不是行业应用研发,从而更合理地瞄准目标研发。各式各样的政府项目为了鼓励创新,争相给科研人员\[例如通过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或私人公司\[例如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提供补助资金。这些项目的效果到底如何?

  评估研发补助资金的效果是一大挑战。公共研究资助通常(且情有可原地)试图瞄准最有前途的研究人员、最有前景的项目或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很难对获得公共研发资金的研究人员、公司或项目建立反事实分析。如果1美元的公共研发仅仅挤掉1美元本来可以投资于同一项目的私人研发,那么公共研发可能不至于对整体研发配置产生实质影响,更不会影响生产率或增长。但是,公共研发资助也有可能增加了私人研发支出,甚至“挤入”并吸引了额外的私人研发支出。

  雅各布和莱弗格林(Jacob and Lefgren,2011)使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拨款申请的管理数据,有效比较了刚好获得和刚好错失国立卫生研究院大笔拨款的学术申请人。他们证明,这些资助对研究成果产生了积极但微小的影响:导致5年内多发表了一篇文章(增长7%)。对这种微弱影响的一种解释是,未获得国立卫生研究院拨款的申请人通常会获得其他资金继续他们的研究。与此相一致的是,对于那些可能更依赖国立卫生研究院资金的研究人员(他们不太可能找到其他的资金来源),其生产率受到的影响更大。

  除了学术产出,公共研发资助还可能从几个方面影响私人企业。首先,向学者提供的公共研发资助可以对私人企业产生溢出效应。阿祖莱、格拉夫•齐文等人(Azoulay、Graff Zivin,et al.,2019)运用国立卫生研究院在不同研究领域提供资金的准实验性变化,证明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学者的资金每增加1000万美元,将导致私人企业额外申请2.7项专利。其次,私人企业本身有时也会开展政府资助的研发活动。莫雷蒂等人(Moretti et al.,2019)使用军事研发支出的变化(常常由外生的政治变化驱动),分析了军事研发公共补贴的影响。他们指出,对私人企业的公共研发支出每增加10%,私人研发就会增加3%,这表明公共研发挤入了私人研发(他们还证明,生产率也因此得到提高)。最后,私人企业可以直接获得公共补贴。豪厄尔(Howell,2017)通过研究“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拨款申请的结果,比较了边际赢家和输家。她估测,早期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拨款会使企业获得后续风险投资的概率增加约一倍,获得“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拨款还对企业的收入和专利申请具有积极意义。

  公共资助研发还有两个重要方面值得一提。首先,公共研发补贴的很大一部分流向了大学,从政策角度看,这是合理的,因为基础学术研究的溢出效应可能远远大于贴近市场的应用研究的溢出效应。拥有强大科技型大学的地区与私人部门创新之间明显存在相关性(想想加利福尼亚州的硅谷、马萨诸塞州的128号公路和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三角区)。杰斐(Jaffe,1989)在其开创性的研究中,论证了学术研发对企业专利申请的重要影响,这一发现也在若干学者的研究(Belenzon and Schankerman,2013;Hausman,2018)中得到了印证。*1.Jaffe and Lerner(2001)分析了通常由大学管理的国家实验室,并记录了溢出效应的证据。Valero and Van Reenen(2019)就大学对整体生产率和具体创新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Hausman(2018)和Andrews(2019)也发现了大学对美国创新的积极影响。

  政府还可以资助自己的研发实验室,例如斯坦福大学的SLAC国家加速器实验室。这类实验室可以在其专攻的技术和地理区域产生更多的研究活动和就业机会。英国的钻石光源同步加速器好像做到了这一点(Helmers and Overman,2016),但是,这种情况下的增长似乎主要源于英国国内研究活动的迁移,而非源于总体研究的增加。

  关于如何设计互补政策,使大学发现的成果转化为有利于消费者的技术,也一直存在争议。美国1980年颁布了《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对公共研发支持下产生的发明的所有权进行了一些重大修订。部分由于《拜杜法案》,大学对其校内各机构工作人员开发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许多大学建立了“技术转让办公室”,为研究成果的商业化提供更多支持。拉赫和尚克曼(Lach and Schankerman,2008)论证了科学家对创新拥有更大的所有权可带来更多的创新。此外,来自挪威的证据(详见Hvide and Jones,2018)显示,当大学研究人员享有其创新的全部权利时,他们更有可能申请发明专利并启动初创企业。换句话说,由于学术研究人员的经济回报发生了变化,原本可能搁置在“象牙塔”里的想法更有希望变成真正的产品。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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