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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的集体土地发展权:两级产权差的分析框架

来源于 《比较》 2024年04月01日第2期
资料图:湖北宜昌,夷陵区太平溪镇落佛村。图:视觉中国
文|田莉 严雅琦

  *田莉,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严雅琦,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项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乡村产业振兴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23&ZD11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珠三角集体产业用地转型机制与对策研究:基于乡村经济治理结构的视角”(GD24YGL24)的资助。

  长期以来高居不下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一大挑战。即使与印度等欠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居于高位(*1.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4年,印度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1,我国为2.75。),这还不包括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城镇化的快速进程本应带来乡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减小,但根据黄贤金等人的统计,我国大陆地区城镇化率每提升1%,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0.034(*2.资料来源: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黄贤金教授在城市百人论坛的演讲“农民流动、权益保护与农地改革”,2020年8月。);与之相比,台湾地区城镇化率每提升1%,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0.474。而韩国城镇化率每提升1%,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0.134。收入差距的扩大,根本原因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偏向策略。资金、土地、人才三大要素是乡村治理与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人、地、钱”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失血”“贫血”。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公布了《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全国城镇居民家庭的平均净资产是289万元,其中住宅占比59%。与之相比,农民的宅基地无法流转,难以确定其市场价值。2017年全国农村人口5.76亿,共有集体土地11.37亿亩,人均约1.99亩,农村账面资产人均约1.13万元,与城市居民的家庭资产相比,可谓微不足道。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抑制了农村土地与住房价值的资产化,是构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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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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