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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梦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心远,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科研规划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批准号:2019ZDGH014)和亚洲发展银行“财政体制现代化视角下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在全球发达经济体的税制与福利制度发展过程中,美国因其独特的发展路径,成为一个“例外”:它是发达经济体中迄今唯一没有引入国家(联邦)增值税的国家;是发达经济体中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最为孱弱的国家。尤其为人诟病的是,它也是唯一没有全民医保制度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国家。此外,美国是国内收入差距最大的发达经济体,也是发达国家中贫困人口占比最高的国家之一。实际上,美国这三个广为人知的特征是相伴相生的。概括而言,美国特定的国情在一些特定的关键节点或曰关键时期(Critical Juncture)上导致了特定的税制发展路径,从而最终走向了特殊的福利国家发展路径,以及较大的国民收入差距和过高的贫困人口占比。福利制度的这种跨大西洋差异,是更广义的欧美差异或者说“美国例外主义”(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重要组成部分(Alesina and Glaeser,2004)。美国例外主义这个概念,最初由李普塞特(Lipset,1996)提出并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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