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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宽,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城乡发展研究院;王瑞民(通讯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许庆,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城乡发展研究院。本项研究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及其保障路径研究”(21ZDA06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20AZD046)、上海财经大学两个行动计划项目“我国宅基地制度‘三权’分置逻辑及其实现的保障路径研究”(2023110417、2023110394)的资助。本文仅代表作者学术观点,文责自负,与所供职单位无关。
1.引言
“不平衡、不充分”是中国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也是下一步改革的潜力之源。城乡之间、各地区之间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和发展水平不同(陆铭和李鹏飞,2022),意味着作为经济发展载体的土地价值各异。通过前瞻且合理的顶层设计,实现土地发展权的空间腾挪与更有效率的配置,不仅有利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约束,也有利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更好地分享发展成果,因此有望成为土地要素渐进式市场化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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