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普通法中的信托型公司:英美商业史上信托的力量(下)

来源于 《比较》 2025年06月01日第3期
信托可以有效地规避受益人的债权人,这一点的主要证据出现在英国议会于中世纪晚期通过的一系列法律中,这些法律试图限制信托的有效性,并防止信托破坏信用体系。
文|约翰·莫利

  * John Morley,耶鲁大学法学院Augustus E.Lines讲席教授。莫利教授在耶鲁法学院讲授商业组织、证券监管、信托和遗产以及投资管理监管,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业组织的法和经济学、信托和遗产法。原文“The Common Law Corporation:The Power of the Trust in Anglo-American Business History”发表于Columbia Law Review vol.116(2016),pp.2145-2197。

  [《比较》印刷版,点此订阅,随时起刊,免费快递。]

版面编辑:许金玲

视听推荐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