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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新科学经济学

来源于 《比较》 2021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文|帕萨·达斯古普塔保罗·戴维

5.科学领域和工程内部的资源分配

  由于研究项目的结果充满变数,因此,在某一特定领域内,或目前被确定为值得追求的特定科学工程的支持下,开展一揽子“平行”的活跃项目通常符合社会的利益。因此,就其本身而言,旨在实现相同结果的平行项目或多重项目,如分离病毒、开发疫苗或开发超导陶瓷丝,并不意味着浪费。(*当然,这条规则的例外情况是,实验设施不可分割,而且其所需的固定成本大到排除了多样化带来的好处。超导超级对撞机项目或多或少符合这样的情况(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1989);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启动工程,那么只追求工程中的一个项目是理想做法。然而,在这种大型复杂项目中,通常会有很多子项目,这些子项目提供了平行追求数个解决方案的机会。)因此,社会应该准备好容忍默顿(1973)意义上的多重发现。(*“多重”这个术语是模棱两可的,但是,按照Merton(1973,第364页及其后内容)的说法,科学社会学家对它的使用并不含糊。多重指的是出现一个以上的研究实体表达基本相同的理论,或者得出基本相同的发现或发明(包括仪器的发明),而不是指某一研究单位得出一个以上的发现。参见Lamb and Easton(1984)近来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他们认为,科学知识的增长要经历集体性的演化过程,而多重发现的现象是这个过程中固有的。然而,就目前的讨论而言,我们并不那么关心如何解释可被认为是“正常”水平或“本底”水平(background level)的多重,而是更关心由科学领域资源配置机制的某些特点造成的“过度多重”。)然而,一个合理的质疑是,学术科学的优先权规则和奖励制度是否会促使研究工作的重复程度超过预期,从而既导致那些认为在优先权竞争中败下阵来的人中止太多项目,也导致研究人员在不知不觉中“重复”他人发现的可能性过大。围绕“科学”优先权规则建立的激励结构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即在同一领域启动过多项目,这些项目之间的研究策略也过度关联;事实上,造成这一点的原因有很多。如果能够一一指出这些原因,至少可以给我们指明大方向,使补救性制度调整和公共政策干预能够有效进行。

  在此,我们可以先着手讲一讲科学领域的奖励制度造成效率低下的一个一般性原因,这个原因类似于传统市场机制在很多情况下配置失灵(allocative failures)的缘由:整个社会从科研人员的研究活动中获益的方式与优先权规则这种制度环境下对研究人员来说可谓是诱因的利益并不一致。最根本的一点是,社会并不关心谁能成功解决某个特定的科学问题,它关心的是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而且,除了极为特殊的情况,社会并不关心问题是早一小时、早一天、早一个月还是晚一小时、晚一天、晚一个月得到解决。然而,对于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来说,解决问题者的身份和他的解决方案被公布的确切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基于优先权的奖励制度使时间差异极具重要性,而从社会的角度看,这些差异是无关紧要的。最终成果的私人排名和社会排名之间的不一致,让人们有理由怀疑自我治理的科学界为社会选择的研究组合是效率低下的组合。目前,研究资源的错配至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表现出来。首先,研究人员之间的竞争可能会促使相互竞争的团队在某个特定研究计划中开展一组总体来说风险过大的研究项目(策略)。其次,竞争可能会促使他们在研究计划中选择过于相似(即正相关)的项目。第三种效率低下的形式则是奖励制度吸引了太多研究团队参与某项竞赛,可能导致其他领域被忽略,而在这些领域,即使只是少数竞争者加入,也会对社会有益。(*无须赘言,如果在我们刚才列举的三个类别下出现了与我们所述情形相反的情况,就会出现资源错配。)

  事实证明,只要研究成功带来的私人收益与研究人员或团队的成功给全体研究人员带来的收益不相上下,优先权规则就趋向于导致上述三种形式中的前两种资源错配。(*要想让第三种现象发生,我们还必须假设研究计划涉及的是“小科学”,或者换句话说,不涉及大额固定成本的项目。在下一节中,我们将把情况假设成这样。)要了解优先权规则为什么会导致前两种扭曲结果,只需揭示一个领域或研究计划内部各项目之间出现过度正相关的趋势即可。以一个特定领域或研究计划内部的研究项目组合为例,每个项目都追求一种特定的策略或实验设计,所有这些都会给出相同的预期社会回报。(*如何将基础研究的社会“回报”概念化并加以衡量,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此处甚至无法探讨是什么决定了纯经济回报的分配量级以及如何评估这些回报这个狭义问题。对于试图追踪基本科学发现和发明的后续商业化,从而应用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论,David等人(1992)提出了批评,并建议了另一种分析框架。)某些策略配对带来的风险是高度关联的,而其他一些策略配对的风险则没有那么强的关联。假设其中一个研究团队已经选择了其中一个研究设计(项目)。另一个研究团队还有待选择其项目设计。在任意两个备择项目之间,如果第二个团队选择的项目与第一个团队的项目相关性较低,这将给其竞争对手带来正面效益。具体来说,当第二个团队不成功时,第一个团队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我们已经看到,这种组合的多样化或“保险”是社会需要的,但第二个团队在私下斟酌自己应该遵循什么研究路线时,未必会考虑这一点。如果这个团队是无私的,更为他人考虑,他们就会认识到,如果他们所选的项目与另一个团队的项目雷同,就会降低他们的(其他)同行获得优先权的机率,于是他们就会选择在研究设计中减少重复内容。然而,基于优先权的奖励结构有着“全有或全无”的一面,这会促使科研人员共同体选择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而不是利他主义,因此强化了研究人员被卷入重复性“竞赛”的趋势。这一点不利于社会研究组合的多样化。(*当然,文中的论证并不构成任何证据,只是对证据是怎么一回事的一点浅见。在此我们希望避免技术性细节,所以我们不会讨论如下问题:为什么在很多情况下,优先权规则会促使相互竞争的团队采取从社会角度看过度冒险的行动(关于这个问题,请参见Dasgupta and Maskin,1987)?)

  每个研究实体面对的奖励结构是与优先权规则挂钩的,这一事实将它们拉入了一些界限分明的“竞赛”,在这些竞赛中,参赛者基本排在同一赛道上。每个人可能都觉得,其研究设计的某些特征,如某些特殊的仪器或数据分析技术,尚未被他人掌握,这会使他们具有竞争优势;而且所有人都认为,如果能在参赛者众多的大型比赛中获胜,会更加有利于自己在学院的地位。当然,项目之间不会出现完完全全的正相关。即使整个设计已被公之于众(例如,对提案的同行评议),但对那些发现自己在与少量可确认对手进行正面竞争并且厌恶风险的研究人员来说,让自己的研究设计在某些方面不同于竞争对手所用的设计,仍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策略;如果在结果中制造一些可能无关紧要的非可比性,也许就会让人难以宣布这场竞赛只有唯一的获胜者,这样的话,晚些获得成功结果的人就能分享奖励。(*Nicholas Wade(1978,尤其是第279页)记述了安德鲁·沙利(Andrew Schally)和罗歇·吉耶曼(Roger Guillemin)之间长达21年的竞争,他们最终因大脑内分泌学方面的发现而分享了1977年的诺贝尔奖;这个不必要的分道扬镳的例子主要出于策略原因,而非科学原因。沙利在1962年结束了与吉耶曼历时5年的合作,这番工作旨在发现绵羊大脑中的下丘脑激素;此后,他成立了一个与吉耶曼竞争的研究团队,改变了研究材料,转为研究牛的下丘脑。沙利认为这种转变是合情合理的,理由是如果吉耶曼率先发现了下丘脑激素,而他研究的也是绵羊下丘脑,那他自己的工作在别人眼里就有可能一文不值。Lamb and Easton(1984年,第152—155页)也讨论了这一复杂案例的其他方面。)

  因此,在一些重要方面,学术科研人员虽然希望自己的工作与众不同,却因为奖励体系的强大诱因而不想在选择研究问题和方法上成为远离共同体其他成员的“独行侠”。诚然,在任何共同体里,都有一些人试图避免被强加目标(寻求优先权)却又不得使用能够有效实现目标的手段(保持非合作的保密)而导致的冲突。(*Merton(1957)指出,这种规范的不一致可能会刺激一系列“离经叛道”的反应,其中不仅包括“创新”,比如我们在第4节中谈到的科研人员之间新颖巧妙的披露形式(秘而不宣),还包括“退却”。Gaston(1971)发现,他的样本中包含了研究成果出乎其他科研人员意料的高能物理学家,在这些物理学家中,有44%的人说,这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在“不那么流行”的领域工作,因为那里的竞争可能没有那么激烈。)如果科研人员可以通过退到优先权竞争不太激烈的领域来避开冲突,这种对私人奖励制度的不完美集体反应就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相互抗衡的多样化社会研究组合,但这只能作为一种随机而又分散的机制发挥作用。在我们看来,现在既有因个人性格和个人价值观而倾向于避开竞争的科研人才,也有几乎没有竞争者的领域,但是,没有任何系统性的机制对上述人才与上述领域的研究需求进行匹配。此外,这属于“异类”行为;研究人员共同体中的典型成员在争夺优先权的竞赛中更普遍地倾向于正相关的策略选择(就像科学理论和技术的公开交流一样),在某些时刻,正是这种倾向导致特定的发现和发明被迫不及待地推出,甚至可以说是“触手可及”,从而导致出现太多默顿所说的多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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