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在经济增长和收入提升后, 要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还必须持续改善国家治理能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 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强调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即是面对发展和转型关口的重中之重。
“治理”这一概念涉及的是一个社会、 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制定并实施规则与政策的政治、 立法、 执行以及行政管理的过程、 制度和组织。 这是本辑《 比较》开篇迪克希特的文章谈及的主题。 治理的核心基准和要义, 是正式法律和非正式社会制度, 它们通过保护产权、 执行合同、 规范市场行为并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 包括物质和组织基础设施), 支撑起经济活动和市场交易。 文章指出,“各种理论模型、 历史案例研究以及实证统计分析已经证明, 好的治理对于好的经济绩效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 作者特别谈到,“经验表明, 哪怕治理的质量马马虎虎, 各国在经济上也有可能迈向中等收入水平, 不过若想进一步增长, 则需要更好的制度。 许多国家刚刚步入这一阶段, 包括占世界人口很大比例的巴西、中国和印度。 因此, 改革和完善治理制度的想法可谓正当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