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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性优先权理论与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基于改革史的探索性研究

来源于 《比较》 202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22年10月01日
国企管理体制经过多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其产权制度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基于产权的激励机制始终难以回应深层改革的理论诉求。本文在回顾国企改革史的基础上,提出象征性优先权(symbolic priority)理论,为国企激励机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改革方向。图:视觉中国
文|陈玲 付宇航

  *陈玲,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CIDEG中心主任;付宇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市场导向的创新体系中政府作用边界、机制与优化”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8ZDA115)。作者感谢陈清泰、秦晓、傅成玉、陈小津等多位央企领导人接受访谈,文中已匿名处理。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的发展与改革始终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国企管理体制经过多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其产权制度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基于产权的激励机制始终难以回应深层改革的理论诉求。本文在回顾国企改革史的基础上,提出象征性优先权(symbolic priority)理论,为国企激励机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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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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