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2022年6月7日下午在“清华大学第十二期研究生骨干研修班结课仪式”上讲话的主要内容,发表时略有修改。研修班学员将赴各地基层政府部门进行社会实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已经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治理理论的发展诉求和治理实践要解决的问题相比之前都有明显变化,现在面对的是现代化国家的治理问题,即现代化治理。同时,治理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对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本身也提出了新要求,治理理念、治理目标和治理方式都要与之相适应,即治理现代化。在同学们出发去基层实践之前,我就这些方面谈四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理论:掌握治理现代化所需的复杂知识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会主题。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家治理进入现代化阶段的前瞻认识和明确要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有相关的重要文献,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