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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经济政策奏效吗?来自中国经济开发区的实证证据

来源于 《比较》 2019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0月01日
文| 陆毅 王瑾 朱连明
 

  *陆毅,清华经管学院教授,2017年受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和中国经济。王瑾,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长聘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发展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和中国经济。朱连明,日本大阪大学社会经济研究所长聘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中国经济和日本产业政策。

一、引言

  回顾过去4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经济特区(开发区)在中国的大量涌现与出口、外商直接投资以及外汇储备的增加紧密相连。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国务院批准四个偏远的南方城市开展小范围的经济特区试验,这四个城市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作为独特的试验田,中国政府在经济特区实施贸易导向型产业政策,旨在通过为企业提供减税、产权保护及优惠的土地政策吸引技术更先进的境外、国外投资者。成功的经验进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失败的尝试也可以控制在有限的地理区域内以便修正改进。第一批经济特区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1984年中央政府扩大了经济特区试验,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了14个沿海城市。1985年至1988年,中央政府将更多沿海城市纳入经济特区试验。1990年,上海浦东新区和部分长江流域沿线城市向外资开放。1992年至1994年,国务院开放了一批边境城市、所有内陆省会城市和自治区。到2006年为止,中国各个省市已经建立了222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134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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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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