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中国产业政策的制定程序与组织机制研究

来源于 《比较》 2019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6月01日
文丨李晓萍 江飞涛
 

  *李晓萍,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江飞涛,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673304,71373283),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项目“中国产业政策转型研究”,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中心基金项目“产业政策向竞争政策转型研究”的资助。

一、引言

  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均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实施了产业政策,其中一些政策在促进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Bairoch,1993;Chang,2002,2007;Reinert,2007),大多数发达国家目前仍实施着不同形式的产业政策。尤其是近年来,发达国家纷纷将产业政策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实施再工业化战略的重要工具,试图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机遇,重塑其在全球制造业的领先地位(Ciuriak,2013)。但是,失败的产业政策,尤其是选择性产业政策会阻碍经济发展,不利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并带来严重的寻租与腐败行为,甚至导致经济增长的长期停滞(Trezise,1983;Wolf,2007;Baumol,1990;Baumol、Litan and Schramm,2007;Tangri,1999;沙希德·尤素福,2003)。在一些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践中,政策制定者即使知道阻碍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政策方案,也往往受自身利益或者利益集团的影响,采取效率较低的政策方案而非更为有效的政策方案(Robinson,2009;Coate and Morris,1995;Acemoglu and Robinson,2001)。

  [《比较》印刷版,点此订阅,随时起刊,免费快递。]

版面编辑:杨胜忠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