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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货币理论101:对批评者的回应 

来源于 《比较》 2019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8月01日
埃里克·蒂莫格尼 兰德尔·雷

4.外国部门

  帕利指出,要求使用政府货币的原因不是缴税,而且希望持有本国货币(对他们来说是外国货币)的外国人并不向该国政府纳税。此外在一些国家,即使政府征税,国内私营部门也不愿在许多甚至大多数经济交易中使用本国政府货币;因此税收并不能驱动货币。

  现代货币理论始终强调这两点,事实上,它们对于理解现代货币理论至关重要。请注意,即便在主权国家,也有不欠税但仍然接受本国货币的个人,而且可以在国内接受外国货币,就算这些货币没有国内税收。在一些国家/地区,有些商品只以外币出售。现代货币理论详细讨论了所有上述情况(Wray,1998)。这些都不会导致现代货币理论出现问题。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几乎所有计价货币都是“国家货币”,几乎所有政府货币背后都有税收或其他义务。此外,即使可以找到一种没有任何规费、罚款、税收、贡品或什一税支持的账户和货币,也不会令现代货币理论失效。也许帕利没弄清楚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之间的区别:税收(或其他非自愿义务)足以驱动某一货币,却可能并不必要。现代货币理论依赖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该理论甚至没有任何一部分建立在必要条件之上。哪怕帕利能够发现一大堆货币并不是由任何规费、罚款、什一税、贡品或税收驱动的,也绝不会使现代货币理论失效。然而奇怪的是,据我们所知,他没有发现任何符合严谨研究者期待的标准记录。

  本节从现代货币理论的角度探讨加入外国部门的操作原理。增加外国部门后我们得到图5的循环。为切中要点,前一节中介绍的某些复杂性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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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可以创建以本国记账单位计价的金融工具,承诺交付本国(对他们来说则是外国)政府货币,但他们不能合法地创造这种货币。所有本国货币都来源于国内经济:要么来自联邦政府(政府货币),要么来自非联邦政府部门(譬如银行存款)。认为外国人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元是说不通的。由于外国人不能创造美元,他们必须从美国获得美元。虽然外国银行确实可以创造美元存款(可以在“欧洲美元”市场实现),但这些存款必须获得“真实的美元”用于现金提取和结算,而这只能来自美联储或美国财政部。大多数时候,当外国人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元(即购买国债)时,其支付方式是借记外国人在美联储的账户。外国人持有购买的美国国债实际上只是一个不同的电子条目,同样记在美联储。“借入”美元只会改变美联储的资产负债表。

  同理,其因果关系也从国内经济的支出转向外国人的储蓄。因此,货币主权政府不需要外国人提供资金。虽然财政部出售债券以获得央行货币,但最终发行该货币的实体是中央银行,而不是外国人。“中国”并不为“美国”提供资金;而是“美国”提供“中国”想要的美元。由于中国积累了大量美元储备(美联储的储备账户加上持有的美国国债),她的确可以用积累的美元储备购买新发行的美国国债。但这不能成为美国政府财政的净来源,相反,它代表投资组合的变化,也许是美联储将准备金存款兑换成美国国债。美国负债不会因为这种投资组合调整而发生改变,但是由于利率期限结构一般为正值,所以这类交易可能会增加支付承诺。然而,这些利息支付(在未来)将和所有其他政府支出一样,通过将款项存入外国人在美联储的账户来完成。支付给外国人的款项没有“特殊”之处,因为美国政府是以本国货币做出承诺的。

  对于货币主权政府,债务危机是一种违约选择,并非无力偿还承诺的付款。如果政府承诺提供一种外币,或者政府必须捍卫某一钉住汇率制度,就有可能发生经济原因导致的债务危机。而对于不承诺钉住汇率的主权国家,不存在可能导致非自愿违约的程序,尽管如美国国会试图证明的,选择违约仍然有其可能。现在,如果一国政府发行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则所有这些都不适用,这是我们一直在强调的(事实上,这正是我们批评成立欧洲货币联盟的主要原因)(Wray,2003b)。菲比格尔好像并不知道现代货币理论提出的一个观点:这些危机强烈支持另一种见解,即宏观政策自主性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采用“灵活汇率”,而在于对外负债的货币面值;以及一国货币被其他国家用作国际货币的程度。(Fiebiger,2013,第72页)这恰好是现代货币理论阐述的。现代货币理论还进一步指出,匈牙利等一些国家的政府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并控制利率,但也会选择发行以外币计价的债务,这就产生了问题(Mitchell,2012)。实际上,一些支持现代货币理论的人(包括雷伊)认为,(公民)不应允许其主权政府发行以外币计价的借据。一个必须明确的立场是:现代货币理论认为主权货币扩大了政策空间,因此应该避免以外币发行债券。菲比格尔显然误解了现代货币理论的这个立场。然而,帕利和菲比格尔的批评即便不适用于现代货币理论,肯定可以适用于其他地方。汇率制度也对债务危机有所影响,因为只发行以国内记账单位计价的金融工具的国家,如果感觉其钉住汇率制受到威胁,可能就会违约:21世纪初俄罗斯就这么做了。

  信用评级机构为所有国家的国家政府提供评级,并不考虑其货币体系。标准普尔在其2007年的“主权债务入门”中解释了如何确定评级。主权评级是对违约概率的前瞻性估计……信用风险的关键决定因素是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涉及政府按时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定量和定性因素的函数。政治风险涉及主权国家偿还债务的意愿。支付意愿属于定性问题,由此区分主权国家与大多数其他类型的发行人。部分原因是债权人只有有限的法律救济,政府则可以选择性地违约(有时确实如此),即便它拥有及时偿还债务的财政能力。(Standard-and-Poors,2007,第1页、第3—4页)现代货币理论同意货币主权政府可能出于经济和政治原因自愿违约。康托尔和帕克(Cantor-and-Parker,1995,第3页)举例说明了政府如何拖欠以其自身记账单位计价的债务,并指出“国内货币违约通常是推翻旧政治秩序的结果(比如俄罗斯和越南的情况),或者是旨在遏制恶性通胀的大规模经济调整计划的副产品(比如阿根廷和巴西的情况)”。然而康托尔和帕克也注意到,这种类型的违约十分罕见。如果必须估计货币主权政府的违约概率,它将远远低于AAA级企业债券的五年期违约概率中值0.02%。有人可能会说,这个数值太低根本无足轻重,这正是现代货币理论的观点。(①由技术原因导致违约也是可能的,但这类违约并不要紧,因为它们很快就能得到解决。穆迪将委内瑞拉视为违约,因为“当时那个应该在支票上签名的人不在了”(Moodys,2003;第22页)。1979年美国也发生了违约,原因是“用于编制检查时间表(check-schedule)的文字处理设备出现意外故障”(Zivney-and-Marcus,1989)。我们认为这些事例不能证明现代货币理论是错误的。)

  标准普尔面临的问题是,它改变了对经济风险的定义。标准普尔意识到货币主权政府不存在经济风险,但它继而辩称,改变违约风险的定义,将通胀风险纳入其中,就会产生经济风险。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险。如果把税收视为一种有助于偿还债务的收入形式,那么税收收入会随着通胀而增加,从而降低违约风险。标准普尔将通胀风险和违约风险并为一谈,难怪造成混乱。他们还认为政府对通胀负有责任,因为政府可能无法控制通胀的发生,哪怕它们可以设法抑制通胀。通胀是现实约束而非财政约束,因为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增加支出只能抬高物价。

  除了从循环流转方法中获得启示,我们还可以从国民收入恒等式挖掘出更多的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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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蓄代表资本净值的变化(S-=ΔNW),投资代表实际资产的变化(I-=ΔRA),则同样确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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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与上述相同的逻辑,这意味着政府部门的均衡财政状况将取决于国内私营部门和外国部门期望的净资金积累。

  并非所有部门都能同时实现盈余,如果一个部门有盈余,那么至少必须有一个部门出现赤字。虽然注重同时达成三项盈余(财政盈余、国内私营部门盈余和外部盈余)的政策通常被认为相当理想,但只有外国部门愿意出现外部赤字才可能实现这种政策。如果所有国家都力求同时实现外部盈余,最好的情况是外部余额为零,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和国内私营部门中有一方处于赤字,另一方处于盈余。

  最坏的情况则是,一些国家的实际财政资源和外部财政资源有限,因此政策空间受到高度制约,毕竟非技能劳动力和非生产性土地是他们可能拥有的唯一资源,其政府货币也许不会被外部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援助至关重要,但是可以将劳动力用于需要有限外部物质和财政资源的特定公共目的,扩大政策空间。实物支付也可能是必要的(以确保为国内生产创造需求,并避免进口类似的外国产品)。在最有利的情况下,某个国家提供国际货币,其他国家希望保存这一国际储备货币。这时候,外国人期望的净储蓄是正的,因为他们希望净资产积累超过实物积累,所以,提供储备货币的国家出现经常账户赤字是必要的。

  开放经济体对汇率波动更为敏感,可能希望通过钉住货币来抑制汇率波动。现代货币理论指出,这类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府可用的政策空间。爬行钉住汇率制为政策随汇率波幅变化提供了空间。联系汇率制则是彻底放弃货币主权(“美元化”)之前的最后一步,它几乎不提供任何政策空间,因此会使政府很难制定自己的政策议程。帕利认为,美元化与现代货币理论相互矛盾。具有高通胀历史的小型开放经济体也显示它们容易发生货币替代或“美元化”现象,即国内经济主体放弃国家货币,转而选择更稳定的价值储存手段。美元化表明,价值储存属性是货币的一个关键属性,而现代货币理论否认了这一属性的重要意义。(Palley,2013,第21页)帕利的这个说法非常奇怪;据我们所知,现代货币理论根本未曾否认价值储存的重要性,尽管像凯恩斯一样,我们也想知道如果有更好的选择,谁会“疯狂”到持有现金余额。此外,现代货币理论的确承认,一些小型开放经济体可能会从美元化中受益,因为它们的经济活动几乎不受国内私营部门和政府支出驱动。现代货币理论只是认为,对政府货币的需求至少取决于征税和税收执行能力。在高度开放的经济体中,居民不得将政府货币用于向政府支付法定款项(“税收”)以外的目的。如果政府执行法定支付的手段有限,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将更小,在不产生通胀压力情况下,消费的能力也将更有限。

  假设税收执法很完美,并且政府货币只用于税收目的,那么政府的均衡将是平衡预算。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均衡将取决于国内私营部门期望的外汇净储蓄。然而,实现这一愿望比解决货币主权政府面临的问题困难得多,因为国内私营经济单位必须依赖外国人的意愿,而国内经济单位影响这种意愿的能力有限。国内私营部门和外国部门期望的净储蓄也许并不相容,进而可能触发痛苦的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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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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