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作者2023年1月11日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年会上的演讲整理而成。
新时代(New Era)在中国的语境中是指从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开始的时期。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划了直到2020年的重大改革任务和实施路线图,财税体制改革列入其中,规划已基本按期完成。但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财税改革的任务仍旧很重。
《决定》有专节论述财政改革,第一句话就是:“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定义了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并提出各方面的具体任务:“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下面我结合这些具体任务,向大家介绍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
一、关于“完善立法”
1995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实施生效,在规范预算管理、深化分税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当时改革的重点是税制和分税制,主要是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税收体系和中央—地方财税关系,预算管理体制不是重点。为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完整性和科学性,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持续推出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取消政府预算外资金等一系列重大的公共预算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