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量的主流公共财政文献中,征税权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对征税限制的传统研究很少将这些限制与国家能力联系在一起,而是主要聚焦于激励约束机制带来的限制,而激励约束机制与信息不对称或者政治及政治制度有关。但是,仅激励约束机制并不能解释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税收水平的巨大差异。低收入国家的税收一般占GDP的10%—20%,而高收入国家平均在40%左右。
从本质上讲,我们对这些特征的看法和100年前约瑟夫·熊彼特的观点类似。他指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财政史首先是整个国家或民族历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国家命运的巨大影响源自国家运行必需的经济血液(税收),以及对其(税收)运用所带来的结果。”为了充分理解税收、经济发展以及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需要考虑驱动发展进程的动力。贫穷国家因为某些特定的原因而贫穷,同时这些原因也有助于解释它们在增加税收方面的软弱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