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 Griffith,曼彻斯特大学经济学教授。John Van Reenen,伦敦经济学院罗纳德·科斯讲席教授,并担任MIT(麻省理工学院)数字经济倡议研究员。本文摘自即将由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创造性破坏经济学》一书。——编者注
1.引言
产品市场竞争是有利于创新和增长,还是会抑制对研发的激励?这是社会科学中最持久的问题之一,也正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阿吉翁和豪伊特思想(Aghion and Howitt,1992)的核心特征。阿吉翁和豪伊特将产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IO)的关键要素纳入现代宏观增长模型。一些著名的发明家和企业家,比如,彼得·蒂尔(2014)认为,激烈的竞争会阻碍创新,进而通过降低创新的预期回报来抑制生产率增长。有许多人往往以为这一结论就是熊彼特(Schumpeter,1943)要告诉我们的主要信息,因为熊彼特曾经说过,竞争带来的静态效率收益(例如,更低的价格)会被动态效率损失抵消,因为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所有创新租金都会消失。与这一结论不同,竞争主管机构则通常认为竞争是有益的,不仅因为更低的价格带来的静态收益,而且因为竞争有利于创新,换言之,竞争能够鼓励新企业进入,并迫使在位企业创新(以继续保持对竞争对手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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