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伟,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叶逸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根据提交给凯恩克劳斯基金会的“加强中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国际经验”研讨会的报告修改而成,作者感谢吴敬琏、陈清泰、林至人、黄勇、宁宣凤、Maureen Ohlhausen、Derek Morris、William Kavocic、Alberto Heimler等参会专家对本文给出的建议。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程,而营造竞争环境、培育竞争主体,就是这一伟大转型的最重要任务。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得到确立,竞争主体也随之得以培育,竞争环境也得以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经济运作中还存在着不少体制性和机制性扭曲,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有违公平竞争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反竞争的传统思维定式在部分官员中存在深远的影响,由此造成的资源错配现象不容忽视。我们距离理想的公平竞争环境仍有不小的距离。